8月5日上午,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仙阳中队民警在京台高速仙阳收费站出口开展酒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时49分许,仙阳中队指导员吴远翔警组在仙阳收费站广场利用酒精快筛棒在对一辆浙G*****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快筛棒发出了警报声,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驾驶人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罗某8月4日晚上和朋友吃夜宵喝了酒,经过一晚感觉应该没事了,就驾车回浙江老家。罗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表示后悔。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罗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罗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