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南平高速交警一大队大干中队民警在宁光线顺昌收费站执勤。15时53分许,民警通过便携组网监控系统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H*****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宁光高速测速点位时,车速竟高达191m/h,超速80%以上。随后,民警在顺昌收费站出口拦截到了该车辆。 刚一被拦下,驾驶员肖某就承认了刚才在高速上超速的违法行为,但不知道自己超速严重。当民警问驾驶员肖某为何在高速上狂飙时,肖某称今天下午刚借了朋友的“豪车”,想好好体验一下,在高速上时想感受一下“推背”的快感,便深踩了油门,一路狂飙。民警对肖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诫其行为危险性极大,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最终,民警对驾驶员肖某记12分、罚款1500元,驾驶员肖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今后不会再为了一时的快感而开快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