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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集中销毁1180辆涉案车辆
2024-07-23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巩固夏季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销毁一批涉案机动车。

此次销毁活动,共销毁符合报废涉案车1180辆,这些机动车多数为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多年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等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这些车辆大部分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老化损坏,车辆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销毁过程中,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逐一对车辆信息、数量进行详细核实比对,指导负责报废车辆的工作人员对报废车辆的发动机、车架等车辆重点零部件进行切割、破拆、分解,全程监督拆除、销毁,有效防止报废车辆再次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下阶段,漳浦交警大队将以夏季交通秩序“大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车辆隐患大报废车因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

矛盾纠纷多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报废流程:

01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需要报废的车辆,交由商务部门批准,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02

回收企业确认资料后,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由机动车所有人。

03

回收企业将车辆解体后由回收企业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