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公安局“榕安”系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福州交警于7月19日至2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重交通违法统一整治攻坚行动。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福州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持续开展交通违法统一整治行动。 来看看本次行动期间都查获了哪些突出的交通违法。 醉酒驾驶营运车 7月20日22时许,福州交警在晋安区三八路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陈某疑似饮酒后驾车。经血液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7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由于陈某驾驶的是一辆营运车,他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酒驾带妻儿去看日出 7月20日4时33分,福州交警在尤溪洲大桥设卡夜查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当事人熊某发的吹气数值为3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据熊某发说,他们一家从厦门来福州旅游,本打算带妻儿去平潭看日出,没想到半路因为酒驾被查获了。 福州交警依法对熊某发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凌晨查获“炸街车” 7月20日凌晨,福州交警在五四路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辆非法改装车。福州交警依法对当事人王某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当事人王某忠承诺会尽快将车辆还原并现场签订了《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 7月19日21时许,马尾交警在国道104线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的驾驶人没有系安全带。交警现场对当事人邵某梅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其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车厢内违法载人 7月21日11时,闽清交警在县道135白嵩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后斗内不但载着货物,还坐着一个人。交警立即将车辆拦停,对车上两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鄢某烟实施违反规定在载货汽车车厢内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同时,福州交警始终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夏季行动中。 下面交警还有几句叮嘱 大家一定要牢记 福州市公安机关还利用商圈、社区等地LED屏播放交通安全提醒视频,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拓宽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此外,福州交警组织警力进入涉酒场发放倡议书,向群众宣传酒醉驾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