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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驾考“包过”?福州陈老板,获刑3年!
2024-07-2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翁莉

罗源一驾校老板为招揽生意,竟在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动起“歪脑筋”,允诺可以为部分文化水平不高的学员在考试中提供帮助,结果栽了。

近日,罗源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驾校报名点经营者伙同考场工作人员非法提供答案罪一案。

经罗源法院查明,被告人陈某南系罗源县某驾校报名点经营者。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其伙同罗源县某公司员工黄某金(已判决),利用黄某金作为考场工作人员的身份,多次在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的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为考生提供答案。

罗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南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多次伙同黄某金向他人非法提供答案,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依法判处陈某南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考试才能上路,这不仅是让驾驶员熟悉交通法规知识及驾驶技能,同时也是为万千群众的道路安全保驾护航。

驾驶员通过非正常途径侥幸通过考试,未能掌握基本驾驶常识,难免成为“马路杀手”,最终将会害人害己。

福建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合法驾车上路的国家行政许可。严格驾驶培训考试是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协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驾训、考试环节的监督检查,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加强安全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