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12时3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建瓯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午间巡逻。警车巡逻至京台高速(下行)1720公里7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J*****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未做好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在后方做好安全布控后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发现,车内空无一人,现场搜寻后,在道路旁边的树丛里发现一男子,在确认该男子是驾驶员后,民警将车辆带至就近的收费站出口进行处置。 经了解,驾驶员陈某上午从泉州上高速,准备前往浙江,路过该路段时感到内急,为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去解手。民警对驾驶员在高速路边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向其耐心讲解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危害。 最终,民警对驾驶员陈某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