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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高速上车辆抛锚,一查竟是……
2024-07-19 来源: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翁莉

近日,在厦门高速上有一名男子,由于车辆没电没油半路抛锚,在等待救援过程中,被高速交警巡查发现竟是无证酒后驾驶。

7月16日11时10分,厦门高速交警巡逻至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A道228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开着双闪停在了应急车道内,车后未设置警告标示,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只见车上下来一名男子,称自己从莆田驾车准备前往厦门,行驶至该路段车辆没电没油抛锚便将车辆停在此处等待救援。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男子只出示了行驶证,直言自己正准备报考驾驶证,但由于自己小学没毕业担心考不过,至今还未参加驾驶证考试,并且喜提新车也才数月。

经核查,庄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核查过程中,民警还闻到了一股酒味,庄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庄某于前一晚10时许在莆田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到凌晨2点,其间喝了6瓶啤酒。第二天早上8点起床,庄某因要来厦门上班,就驾车上路。

庄某对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庄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待庄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无证驾驶的危害与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危害:无证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无证驾驶。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