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虽然饮酒了,但休息之后,感觉精神挺好,时间有点久了,猜测交警应该下班了,判断酒气也该散了。总之,有不少可以驾车的理由…… 案例1 7月1日15时40分许,在漳武高速上杭南收费站,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酒后驾驶被查,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7mg/100mL。 原来,王某前一晚在KTV喝酒到凌晨。第二天,王某感觉精神状态不错,就侥幸选择开车上路。 案例2 7月1日20时30分许,在长深高速上杭收费站,一小车驾驶员罗某酒后驾驶被查,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1mg/100mL。 经了解,罗某当天凌晨2时前往武平喝酒,10时许回家睡觉。当天晚饭后,罗某感觉体内酒精应该消化完了,便驾车前往上杭。 案例3 6月29日中午,在长深高速上杭收费站,一小车驾驶员赖某酒后驾驶被查,其呼气式酒精测结果为78mg/100mL。 经询问,赖某前一晚与朋友聚会到次日凌晨,其间喝了啤酒。次日午饭后,赖某觉得自己酒醒了,又认为中午时间不会有交警执勤,就侥幸开车前往上杭。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名驾驶员分别被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福建交警提醒:饮酒后至少要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免“隔夜酒”“隔顿酒”导致酒驾甚至醉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