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交警结合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调整酒驾查处频率和时间,重点加大晚上7点至次日凌晨之间的查处力度,并针对周末开展集中严查。下面就曝光近期查处的醉驾案例和二次酒驾案例,希望市民朋友们引以为戒。 醉酒驾驶案例 2024年6月28日22时44分许,黄某驾驶无车辆号牌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永安市燕南南溪路绿洲嘉园小区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7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并送检。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黄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82.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二次酒驾案例 2024年6月28日23时26分许,王某驾驶悬挂闽G15**H号牌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永安市燕南南溪路绿洲嘉园小区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另查明,王某于2012年7月27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其行为涉及二次饮酒后驾驶。 2024年7月6日22时31分,王某驾驶闽G91**G小型汽车上路行驶,行驶至永安市燕东新桥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另查明,王某于2014年5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行为涉及二次饮酒后驾驶。 2024年7月6日22时44分许,陈某驾驶闽GWP**6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安市燕东新桥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另查明,陈某于2016年12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行为涉及二次饮酒后驾驶。 2024年7月7日23时04分许,罗某驾驶闽GQB**7号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驶至永安市燕东新桥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另查明,罗某于2024年2月3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行为涉及二次饮酒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