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杨源中队在杨源收费站开展周三夏季统一行动。9时35分许,在对车牌号为闽HZX***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某某有饮酒嫌疑,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周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周某某对酒精检测值无异议,现场确认签字。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周某某是前一天晚上在家喝的酒,感觉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自身已经没有酒味了,以为酒精已经退去,便侥幸开车上高速,没想到刚到杨源收费站时就被查获。 现场民警当即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讲明其中利害。随后,民警对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周某某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