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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阳:同一天,逮捕2人,刑拘1人!
2024-07-16 来源:交警支队建阳大队 责任编辑:翁莉

7月9日,交警支队建阳大队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贤、何某,刑拘犯罪嫌疑人张某春。同日,三人被送押至南平市看守所。高墙电网下,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当你酒后驾车时,心里也许在想“酒量大、醉不了、小路绕、查不到”“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我能那么倒霉正好被查住?”抱着侥幸心理非要赌一赌。

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

进入夏季,群众消暑纳凉、聚会娱乐等活动增多,特别是近期正值“欧洲杯”足球赛事期间,球迷饮酒观赛活动增多,酒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为切实防范夏季交通安全风险,确保辖区路面交通安全畅通,交警支队建阳大队扎实开展“夏季平安行”事故预防工作,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酒醉驾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现将7月9日被送押至看守所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酒醉驾案件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建阳交警现曝光这三起危险驾驶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醉驾被查,“泡椒田鸡”惹的祸?

2024年4月20日22时许,李某贤饮酒后,意犹未尽又驾驶闽H53H80普通二轮摩托车外出打包好一盒“泡椒田鸡”,返回时行经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大道童游派出所路口路段,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贤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3.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查获时,李某贤气愤地将购买的夜宵摔了,但这锅还真不该“田鸡”来背。经查,其于2011年1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2021年11月份因危险驾驶罪又被建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李某贤,这是第三次“载”到酒里了。

喝到258.2还上路,妻子:活该!

2024年7月6日20时许, 张某春驾驶闽HVJ613(套用闽AUC83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南平市建阳区宋慈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早已酩酊大醉的张某春拒不配合民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随后民警强制将其带往医疗机关提取血样,经鉴定,张某春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58.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人员嗜酒如命,一日三餐都要饮酒,便和其妻子沟通,阐明过度饮酒对健康的危害、酒后驾车对自身及公共交通安全的重大威胁。

“他活该!”妻子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公安机关打击酒醉驾的支持。

醉驾被查懊悔“喝多了”,交警:一口都不能喝!

2023年8月7日1时许,何某夜宵饮酒后驾驶闽HZR699号二轮摩托车返家途中,行经南平市建阳区童游派出所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何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2.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调查,2023年3月其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却仍未吸取教训。

被查获后,何某懊悔不已:“喝了十瓶啤酒,早知道就少喝几瓶。”

交警:“一口都不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