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署的夏季治安巡查宣防统一行动,7月8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建瓯中队民警在长深高速2860公里建瓯收费站执行勤务。 上午9时20分许,民警对闽HN****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身上的酒味,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快速筛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疑似存在酒后驾车行为,当即便让驾驶员拉好手刹熄火下车,配合进一步检查。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35mg/100ml。经询问,驾驶员称其前一天夜里11时许和朋友喝了几瓶啤酒,睡了一觉今早起床觉得自己没什么事,便抱着侥幸心理打算驱车回家。驾驶员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表示非常懊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扣留6个月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易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驾车参与交通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