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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三次酒驾,次次心存侥幸,回回都被查获
2024-07-10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俗话说“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毕竟吃一堑、长一智。可接下来这位驾驶人却与众不同,二次酒驾被抓竟还有勇气第三次酒驾上路?

酒驾成瘾?三次酒驾被查

2024年6月23日00时25分,曾某斌(3506811990****0537)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龙海区海澄镇锦江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交警在对曾某斌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这不是他第一次酒驾,而是第三次!

第一次酒驾

2021年11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龙海区海澄镇河福村路段被查处,龙海交警依法对其处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第二次酒驾

2024年1月21日,曾某斌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龙海区海澄镇被查处。因曾某斌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金,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曾某斌二次酒驾被查后竟然不思悔改,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被吊销后,如继续驾车上路的,属无证驾驶。

民警对曾某斌此次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

这样不长记性的“醉猫”

蜀黍还查获了不止一只

2024年6月22日00时33分,姚某海(3506811981****5712)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行驶至龙海区石码镇,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另经查实,姚某海曾于2022年1月2日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