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晚8时30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指挥中心接到指令称,在辖区甬莞高速A道526公里300米处发生一起两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要求出警处置。接警后,四大队六都中队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途中联系当事人了解受伤情况,同时通知路政、救援、消防等相关部门一同赶赴现场。 事故现场,两部货车前后停靠在主车道上,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碎裂的玻璃和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前部货车栏板被撞分离,车上装载的部分石板材掉落地面,且无法移动,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所幸两车驾驶员均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在发生车辆撞击时,两人均未被甩离座位受到伤害。 由于事发时夜色已深且下雨,路面湿滑能见度较低,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民警立即协同联动部门设置警戒区域做好安全防护,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随后,现场人员合力对散落地面的货物进行转运,并联系施救车辆将受损货车拖离高速。经过约3小时的奋战,事故车辆被拖离现场,散落的货物也被清理完毕,道路逐渐恢复正常通行。 通过现场勘查及当事人陈述,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前,前车司机高某驾驶着货车以20至30公里/每小时的超低速在路面行驶,而后车司机孙某则在驾驶途中转头拿取车内槟榔,分心驾驶,最终导致追尾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依法认定,司机孙某因分心驾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紧急制动安全距离的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前车司机高某低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福建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精力集中,切勿分心驾驶、超速行驶或低速行驶,如遇突发情况应尽可能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或隧道停车带内,在后方摆放警示标志,转移车内乘客至安全地带后,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