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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女子实习期上高速 副驾不满条件被处罚
2024-07-04 来源:南平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7月2日上午,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兴田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浦武高速下行140公里400米处有一小车撞护栏,停在应急车道。民警立即出警。

现场一辆白色小车撞停在应急车道,车辆后方贴有“实习”标志。民警做好安全布控后随即上前询问检查,发现驾驶员黄某的驾驶证是2023年12月14日始发,领取驾驶证至今不满6个月,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副驾的黄某丈夫邓某取得驾驶证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未满三年。

经了解,驾驶员黄某带着一家三口从江西上高速前往浙江龙泉,夫妻两人并不知道“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必须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的规定。驾驶员丈夫邓某为了让妻子黄某多熟练一下开车技能,便一路充当“老司机”指导。车辆行驶至浦武高速下行140公里400米处时,两人正在讨论方向盘的多媒体控制按钮,不慎导致车子方向偏转撞向护栏。

民警对黄某夫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高速公路车速快、突发情况多,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民警对黄某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元的处罚,并将其带离高速。

福建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速都比较快,突发状况也很多,实习期内的驾驶员独自驾车上高速存在经验不足、操作不当等不安全因素。实习期内的驾驶员需要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并且在车尾部醒目位置贴“实习”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