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乐树华、吴森源在宁光线顺昌收费站执勤时,通过便携组网监控系统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号小型轿车途经宁光高速(上行)88公里500米处时,车速为167km/h,超速50%以上未达80%。随后,民警在顺昌收费站出口将该车辆拦截。 据了解,该车驾驶员为陈某某是从建瓯前往顺昌探亲,由于亲戚生病住院,一路上比较着急,不经意间便超了速,最终导致严重超速50%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陈某进行严肃批评,告知其严重超速的危险性。 驾驶员陈某某对自己驾驶该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识到自己错误,今后不会再开快车。民警对其进行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扣留陈某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提示:高速上超速行驶不可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注意安全车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