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15时33分许,陈某兵乘坐闽J0***V小型汽车,在东侨福宁北路金漳路段,因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民警查处。民警现场对其依法作出罚款10元的处罚,并现场普法提醒:乘坐车辆,前排后排全程应系好安全带。
教育前
教育后
福建交警提醒:
安全带=生命带
当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
安全带能够避免和减轻伤害
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请养成
上车正确系好安全带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