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了大多数驾驶员的共识,但也要警惕“隔夜酒”。因为大多数人以为喝了酒睡一晚上就没事,实则不然,“人醒酒未醒”、“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 6月8日12时5分许,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厦门收费站入口发现一辆闽D号牌红色小车驾驶人蔡某有酒驾嫌疑。经鉴定,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4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蔡某称,自己前一晚和朋友一起吃饭到22时许,期间喝了6瓶罐装啤酒,散席后就打了车回住所休息。第二天上午10点多起床,蔡某以为自己睡醒了就没什么事,且开车时感觉很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载着两个亲戚一起准备回安溪过端午节,车辆行驶至厦门收费站入口时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部门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福建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驾驶人以实际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和人体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所以,“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请司机朋友们一定要谨防隔夜酒驾,由于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种类等不同,体内酒精分解代谢的时间也各不同。驾驶人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者最好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