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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拳出击 福州高速交警连查2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4-06-14 来源:福州高速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黄智超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为防风险、除隐患,积极维护辖区高速安全畅通,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在辖区各收费站进口进行酒醉驾查处工作。6月11日4时至6时,六大队民警于荆溪收费站进口内广场,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期间查处2起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辖区高速路面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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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4时15分许,民警对赣C牌照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兵身上有股浓烈的酒气,有酒后驾驶嫌疑,虽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仪对其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进行测试,测试值为70mg/100mL,李某兵对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民警依法对其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经询问,当事人李某兵称,6月10日晚上,因过端午节,和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两杯(喝啤酒的一口杯)白酒,没有休息好,今日凌晨又早起,驾车准备去闽清拉生猪,不曾想,在荆溪收费站进口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经民警系统查询2020年3月10日李某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同时因李某兵驾驶的赣C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性质,李某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被民警带至大队部接受案件进一步办理工作,其所驾车辆被其老板代为驾驶取走。当事人李某兵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同时面临巨额罚款,不仅经济上有损失也将丢了其专职驾驶员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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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4时49分许,民警对闽A牌照小型轿车驾驶员杨某游进行呼气酒精含量快速筛查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虽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仪对其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进行测试,测试值为30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询问,杨某游对其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值无异议。据杨某游供述,因过端午节,6月10日下午15时开始和朋友喝酒(啤酒),一直喝到晚上21点左右,今日凌晨早起驾车带着其婶婶从市区出发,准备从荆溪收费站进高速回鸿尾老家。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之规定,对其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其所驾车辆被其朋友代为驾驶取回。

福建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交警已是老生常谈。希望各位司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