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但有的人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错上加错。这不,仅隔10天,龙岩市同一个地方、同一名男子、两次酒驾,都被同一个民警查获,这样的“缘分”你敢信吗? 6月4日23时22分许,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苍玉大街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邱某神情紧张,身上散发出阵阵的酒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邱某于5月26日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仅时隔10日,邱某又“重蹈覆辙”。 据邱某称:上次就是你们查的我,想着这个点不会查酒驾了,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酒后驾车,不料途中又被交警查个正着。 第一次酒驾查处现场 第二次酒驾查处现场 民警当场对驾驶人邱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邱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福建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司机,一定要学会自律,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对自己的人生,对他人的人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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