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民警,平时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收到群众赠送锦旗并不足为奇。但这天,长泰公安交警事故处理中队的徐警官意外收到了事故双方一起送来的锦旗,肇事方还认真写上“浪子回头”。 2024年4月26日14时许,长泰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有人酒驾肇事逃逸!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后发现事故现场的“人员配置”有点奇怪:现场仅剩被刮擦车辆的车主,还有肇事方的车和他的朋友,而肇事者却不知所踪。 案件回顾:2024年4月26日13时57分,卢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长泰区兴泰开发区积山村塘边中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塘边中路路段时,在未开启左转向灯和观察车辆周边道路交通等情况下,向左打方向掉头过程中,车头左前角与由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车身右侧发生刮碰,造成两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私下协商解决。在路人提出15000元赔偿金的“建议”后,卢某因酒驾自觉理亏只好点头答应。但在随后的商谈中愈发觉得15000元过多,迫于自己已经答应不好反悔,遂求助朋友到现场帮忙。 朋友到达后,与李某进行新一轮的商谈,卢某则借口买水躲去旁边商店,发现无人关注其动向后假装接电话大摇大摆离开现场。李某发现卢某不见踪影后,立马报警求助。 民警在现场不见卢某身影,立即电话联系,卢某称自己10分钟就到,结果长时间不见踪影。再次通话后卢某以自己在漳州市区、路面崎岖等理由搪塞,故意拖延时间。民警当机立断,通过查询比对卡口监控等手段确定卢某方位,最后在兴泰西路积山三角点附近将其截获。 经对卢某的血液进行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2.84mg/100mL,属醉驾!在本次事故中,卢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醉驾逃逸的卢某,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利用辖区典型酒醉驾事故案例,详细地讲解了酒驾的危害性和违法后果。卢某深受震撼,自觉因侥幸心理差点毁了自己一生,后悔不已,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最后卢某赔偿李某的全部损失并诚挚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一起事故细致处置,一次握手矛盾化解,真心真情的行动,总能温暖人心。福建交警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