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午,在厦蓉高速长汀收费站,驾驶员王某酒后驾驶被查。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1mg/100mL。 经询问,驾驶员王某前一晚与朋友在长汀聚餐喝酒。第二天午饭后,王某觉得已经清醒,就驾车返回,不料刚准备上高速就被查出酒驾,王某后悔不已。 因饮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王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其驾驶证也被一次性记12分。 6月9日中午,一小车行驶至长深高速上杭收费站,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8mg/100mL。 据了解得知,林某前一晚与公司同事聚餐喝酒,第二天,他驾车从厦门出发回上杭老家过节,不想却因酒驾被查。 福建交警提醒:夏日聚会多,酒后驾车“驶”不得;酒驾醉驾危害大,安全面前勿侥幸。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