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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应急车道解决“内急”,既不文明又不安全
2024-06-06 来源: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高速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更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严禁违法占用。但是仍有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不仅在应急车道上随意乱停,还随意“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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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9时44分许,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沈海高速B道2314公里处有一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启双闪,且后方未摆放警告标志。车上驾驶人下车走到应急车道方便,全然不顾呼啸而过的车辆。

随后,民警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该车驾驶人林某到杏林执法站接受处理。经了解,驾驶人林某驾车途中突然“内急”,以为临近杏林收费站出口减速车道旁的应急车道内是安全的,于是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就地解决”。

民警对该车驾驶人随意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普法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林某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量大,应急车道不是停车区,不该拿生命安全去冒险。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车辆突发故障或发生事故

继续行驶将危及乘员的安全,此时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相关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

车内乘客突发疾病

车内乘客突发危及生命的疾病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紧急任务

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图片

福建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请各位司机非必要时候严禁占用应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