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保障孩子们平安健康成长是交警们最大的心愿。2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厦门交警走进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给孩子们送上一份份交通安全“大礼包”。 思明交警 湖里交警 集美交警 同安交警 海沧交警 翔安交警 在走进校园的同时,福建交警也给小朋友们准备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提醒家长和小朋友们避免8种常见的危险交通行为。 1.过马路嬉闹、猛冲、玩手机等 小朋友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过斑马线时,如果有信号灯,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2.不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骑乘人员的伤亡率,堪称“保命神器”。家长们一定要给孩子购买合乎安全规定的头盔,并正确佩戴、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头盔发挥最大的保护作用。 3.下车时骤开车门 车辆没有停稳前,是一定不能开车门上下车的。小朋友们应该在车辆停稳后,从右边车门下车,下车时先用左手开车门,头自然向后看,然后轻推一条缝,提醒后面的车、人注意,待确定安全后再缓慢打开整个车门下车。 4.电动自行车超员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一定不要超员。 5.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根据法律法规,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骑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但不得载人。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即使有监护人在旁陪同,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 6.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乘车时千万不要把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车窗外。家长们平时也要做好教育引导,一旦孩子们作出危险行为,就要及时制止。 7.在静止车辆附近玩耍 小朋友们尽量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家长们也要教会孩子识别车辆前进、拐弯、倒退的声光提示,及时避开危险。 8.不用安全座椅或安全带 乘车时,建议12岁以下的儿童坐在后排,并使用安全座椅或安全坐垫,系好安全带。 福建交警祝每位小朋友天天快乐,健康成长,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