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大家好”、“文明交通你我他,平安出行靠大家”……一大早,龙山街道玉塘村响起了福清话“小喇叭”。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为深入推动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街道道安办等相关部门,开展 “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此次活动结合“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以“一老一小”“一盔一带”为主题,旨在通过宣讲的方式,向广大乡村居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促进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的形成。 活动现场,宣传民警通过现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讲解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等形式,将“画面、声音、文字”三者结合,让交通安全防护宣传更形象、更立体,并用福清方言给村民们普及步行安全、乘车安全、骑行安全等交通法律法规,让群众在接受宣传教育时坐得住、看得懂、记得牢,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 宣传民警现场开展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科学小实验,民警利用鸡蛋、烟灰缸、胶带等物品,向群众演示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乘车未系安全带的严重后果。民警通过幽默风趣的语言、生动有趣的互动,引导农村地区群众将交通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同时,宣传民警带领孩子们绕车辆周边行走一圈,亲身感受“大车盲区”,让孩子们深刻建立“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更不在路上玩”的安全观念。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性的作用,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驾护航。 农村地区群众交通意识较为薄弱,交通隐患多,作为交通参与者请大家牢记以下注意事项: 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在有交通灯的地方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在马路上使用滑板车、轮滑、平衡车等各种代步工具,不在马路边、公路上、机动车出入口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二、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 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时不翻越隔离栏。 三、开车的家长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家长请为孩子佩戴好头盔。 四、家长要引导孩子系好安全带 孩子乘车时不坐副驾驶位,乘车时不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不要朝车窗外扔垃圾。 五、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 不听音乐、不嬉闹,如遇极端天气要穿着醒目,要注意避开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等危险物。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岁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 六、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时 自觉遵守轨道交通、公共汽车乘车规范,上下车不要拥挤,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七、旅行要结伴,不搭“黑车” 打车时应记下车牌号、司机姓名,并尽可能与亲友保持联系,提及你目前所在的位置。 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每一年、每一天、每一秒都要守法知礼、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