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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跑?做饭?高速公路上的“奇葩事”,件件都危险!
2024-05-14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俗话说“安全无小事”,但总有些人犯糊涂,在高速公路上做出一些“奇葩”举动,件件都危险!

01在高速上夜跑?太离谱!

4月9日晚,漳州高速交警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有人在厦漳大桥上跑步,民警迅速出警,在大桥上找到了两名夜跑者。经询问,他们住在龙池,因为没上厦漳大桥跑步过,所以跑上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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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告诉他们不可拿生命开玩笑,并用警车将他们送到距离龙池较近的高速出口,对他们进行处罚与教育,同时要求他们将处罚结果发到跑友群,向大家宣传“行人禁止上高速”,共同维护道路秩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福建交警提示:请广大群众杜绝侥幸心理,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骑行,如果您在行车过程中发现有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上高速,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122,您的一通电话可能挽救他人生命。

02高速路上起锅做饭?危险

4月24日中午,宁德高速交警巡逻至宁上高速10公里800米处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停靠应急车道。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一男子竟在副驾驶位上煮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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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看到民警后神情慌张,称其刚停一会儿,整理完就马上驶离。民警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煮饭、吃饭应该到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寻找安全地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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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福建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非紧急情况在行车道内违法停车或者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都会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请各位驾驶员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休息调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查导航、接打电话、休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