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日期间,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武夷山中队民警在崇安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过程中,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公告停止试用期间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1日10时06分许,五大队武夷山中队民警在对一部车牌号为闽H****K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称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即要求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通过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证处于超分、停止使用的状态,原来王某某驾驶证因累计记分达到十三分,因未及时参加科目一考试,驾驶证被停止使用了。今天是五一节假日第一天,王某某打算和朋友一起出来游玩,以为不会被交警发现,便开车上路行驶,结果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到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就该驾驶员在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王某某将被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处罚。王某某表示接受处罚,并将在节假日结束后,立即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前不再驾驶机动车。最后,民警通知其带上相关证件材料,15日内到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接受处理。 福建交警提示:各位司机如果发现自己驾驶证停用,应立即处理,及时履行相关手续,早日重新启用驾驶证,请各位司机合规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