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蜀黍发现部分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法载人、违法上路、闯红灯、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交警联合各相关部门,通过监控视频巡查、路面巡查、重点路段检查等方式,部署警力进行拉网式清查, 针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的当事人上门进行精准宣教处罚。近日,厦门市交警共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132起,进一步筑牢夏季道路安全防线,为辖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曝光 思明交警筼筜中队联合城管部门在滨北官任社区周边开展三轮车违法行为的整治。驾驶人王某驾驶无牌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被民警何延馨拦下,依法将三轮车进行了暂扣,并现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集美交警集美中队民警刘志旺在石鼓路法院路口至敬贤公园路口路段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正在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民警进行核查,发现该驾驶人朱某某无证驾驶。当场,民警对朱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暂扣其电动三轮摩托车。 交警提醒 : 1.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禁止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但用于环卫作业的人力三轮车、清扫车除外。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其车辆属性仍是人力三轮车,应对其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行为依法处理。用于环卫作业的人力三轮车、清扫车应喷涂统一标识。 处罚:驾驶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扣留非机动车。 2.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属于电动摩托车,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产品属于电动摩托车。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摩托车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公务摩托车,办理摩托车号牌、加设特别标识后,方可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处罚: 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被处罚后再次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三轮车的危害 0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违规行为干扰或堵塞了机动车的正常通行,从而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此外,这类驾驶人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02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件安全性能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0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大多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很难得到应有赔偿。 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无论是骑车还是开车,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防范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