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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六旬老者闯红灯
2024-04-24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人出行安全是儿女们的期盼,也是交警的重点工作之一。但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观察、判断和反应能力的下降,加之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守法意识不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屡见不鲜,导致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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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10时许,陈某某(67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年检的闽E***17号二轮摩托车载林某某(65岁)行经至诏安县南湖红绿路段时,违反交通信号灯,致车辆与涂某某(41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年检的闽E***1P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局损、陈某某、林某某和涂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老年人出行要注意什么?

01注意走路安全

走路时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要紧靠右边行走;

横穿马路时要按红绿灯指示行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道路、不跨越护栏、不闯红灯;

如果没有人行横道时,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过;

尽量远离超高、超长的大型车辆,避开司机视线盲区。

02注意骑行安全

老年人出行最好不要骑行两、三轮电动自行车,可以选择步行或者让子女接送、也可以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出行。如需骑行两、三轮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骑车、不加装遮阳伞,走非机动车道。

03注意乘车安全

不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乘坐公交车,要排队依次上下车,不要争抢,以免摔倒受伤;

乘坐计程车时,要在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拦车;

不坐超员客车或面包车、不坐非法营运的“黑车”;

家居农村的老人外出,不要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

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出行安全,同时,提醒各位老年朋友们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