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交警> 八闽风采> 正文
分享到微信
全面启动抓拍!全省高速严查“分心驾驶”!
2024-04-09 来源:福州高速交警、莆田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高速路上风景单一,驾驶员有时候会觉得无聊,想着吃吃零食、玩玩手机没什么,殊不知危险就来源于小事之中。目前,全省高速公路“电子警察”已全部启用对开车抽烟、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等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均进行抓拍记录,并纳入执法系统。

近日,福州高速交警曝光,开车接打手机违法行为。

闽C38676

image.png

违法地点:沈海高速A道2142KM+100M

违法时间:2023-05-31

闽B8M198

image.png

违法地点:沈海高速A道2142KM+100M

违法时间:2023-05-31

闽ADG1628

image.png

违法地点:绕城高速A道131km+830m

违法时间:2023-05-31

闽BCN829

image.png

违法地点:福州南连接线B道11KM+450M

违法时间:2023-05-31

以上驾驶人已被福州高速交警录入系统依法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勿分心驾驶。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八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驾车出行要集中注意力,否则一个不留神,瞬间成为“马路杀手”!

案例一

2022年6月24日17时55分,在福银高速A道(福州往闽清方向)53km处发生一起单车撞护栏事故。行车记录仪显示,事故发生时,驾驶人拨打手持电话,且雨天超速行驶,导致车辆打滑碰撞中央护栏后发生旋转。幸好驾驶人规范系好安全带,没有在事故中受伤。

案例二

2022年10月8日16时40分许,邵某某驾驶粤A9***8号小型轿车途经沈海高速(上行)莆田段时,因接打电话导致车辆碰撞吴某某驾驶的闽D7***5号轻型仓栅式货车,造成轻型仓栅式货车两名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轻型仓栅式货车载运货物损失及高速公路路产损坏的交通事故。

福建交警提示各位驾驶人:行车途中不要做出转移注意力的行为,世上没有后悔药,人生不可再重来,请各位驾驶人专心驾驶,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