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下午,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邵武中队民、辅警在邵武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对经过邵武收费站的车辆驾驶员逐一进行酒精快速排查。15时30分许,正在执勤的民警看到内广场一辆小车正准备驶入收费站票道时突然调头沿着匝道逆行而上,发现情况不对,便立刻带领一名辅警跑上前查看,而后发现小车就停在匝道上,简单询问后处于安全考虑,便让车辆先开出收费站至安全地方。 随后民警用酒精快查棒在对此车辆,牌号为闽H*****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酒精快查棒当即出现异样,现场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8mg/100ml。驾驶人陈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嫌疑人当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表示无异议。 经详细询问,驾驶员陈某某当天中午与车上好友在邵武卫闽镇的朋交家吃饭,期间喝了几瓶啤酒,酒过三巡后还午休了一会,也感觉自己身上没有酒味,也很清醒,于是就准备抱着侥幸心理与好友驾车返回邵武,没想到刚准备下高速发现有交警正在执勤,由于心理紧张又急于逃避,就调头逆行而上,但行驶一会又发现不对,就停在匝道跟同车好友商量对策,此时正好被跑上来的民警逮个正着。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将其带至邵武市立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福建武夷司法鉴定,送检的陈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1mg /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