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A道1967KM+900M处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辆打开了双闪灯,后方摆放着警示标志,一旁车辆呼啸而过,场面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警示工作。 随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民警迅速来到车旁询问驾驶人相关情况。驾驶员董某称是在送客人的路上车辆突然爆胎,无法继续前进。于是,民警一边立即联系清障部门前来救援,一边将驾驶人董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在询问情况过程中,民警隐约闻到驾驶员董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经酒精排查棒测试,警示灯随即亮起,董某有酒驾嫌疑,但董某却坚称自己当天并未饮酒,只不过是前一晚喝了两三瓶啤酒,现在已过去十几个小时,酒精不可能还没代谢掉……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后因当事人有异议,民警便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确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福建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各位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