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晨,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龙山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醉驾统一行动。执勤中,民警发现车牌号为闽A****K的驾驶员郑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值为63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郑某是福清人,3月28日晚上在朋友家喝酒,喝了几瓶啤酒,到晚上23点左右结束酒局,29日凌晨郑某觉得自己的酒劲己经退掉了,所以驾车送哥哥去长乐国际机场,随即在收费站,还未上高速就被查获。民警进一步查询后发现,郑某曾在2022-2023年在湖南醉酒驾驶被判处三个月拘役,现仍然处于吊销驾驶证期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福州高速交警提示:滴酒不沾,持证驾驶,平安出行,请广大驾驶人牢记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