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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酿车祸,如此行为“驶不得”!
2024-03-20 来源:宁德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3月19日05时38分许,在京台高速A道1826km处,一辆号牌为闽H2***U号小型轿车突然从快车道驶入主车道,追尾一辆号牌为冀CH***6号轻型货车发生碰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闽H2***U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欧某宇只有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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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达到现场后对欧某宇进行询问,得知欧某宇当时正驾车从南平前往福州,驶到京台高速A道1826km处犯困追尾在主车道正常行驶的轻型货车。民警在查询欧某宇相关信息时,发现其仅有17岁,系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询问,3人将家中轿车偷偷开出从南平驾车去往福州游玩。民警在调取沿线监控时发现车上另一名男子饶某阳也曾驾驶车辆,饶某阳17岁系未成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其两人及其监护人做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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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两人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对民警的教育和处罚表示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上是不允许考驾驶证的,如果其无证驾驶或驾车肇事,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或连带责任。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身体各项机能正处于发育状态,并不具备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能力,更没有驾驶经验,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难快速作出正确判断、采取正确措施,极易引发事故,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如果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注意监管,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辆,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及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