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8时25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辖区福安北收费站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路段,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过酒精筛查棒初测,筛查棒也亮起了红灯。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显示为88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人陈某驾驶,并带其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鉴定。 经现场询问,驾驶人陈某当天早上下完夜班后,为了解乏,一个人在家喝了大约四、五瓶啤酒,大概喝到中午11时就去休息了,期间一直睡到晚上,陈某醒来后觉得自己很清醒,头也不晕,认为体内酒精应该散去了,便自行驾车上高速准备到福安上班地点,没想到竟然会被查到醉酒驾驶的行为。 最终,经抽取血液鉴定,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3.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侦查。 福建交警提醒:人醒不等于酒醒,每个人酒精分解能力不同,切忌凭个人感觉判断,广大驾驶人在饮酒后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最好在24小时之后再驾车上路,谨防“隔夜酒”、“隔餐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