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中型货车区域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城区主要道路畅通有序,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结合长泰区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现就大中型货车城区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与时间 (一)银泰路以南、国泰路以西、顺和路以东范围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武德路以北(含人和路口以东,不含人和路口以西),每天7:00至23:00限制通行。 (二)武德路(人和路口以西),每天7:30至8:30,16:00至18:00限制通行。 二、限行对象 重、中型货车(以下两种中型货车除外:1.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2.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 三、特定对象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其他大中型货车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禁止时间、道路上通行的,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四、临时通行手续办理 (一)办理地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泰大队(长泰区武安镇迎宾路169号),咨询电话:0596-8335216。 (二)办理需提交的材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书(注明行驶路线、时间及通行理由),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本通告自2024年3月28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泰大队 2024年3月13日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诏安城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改革部署,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工作要求,决定即日起,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诏安城区通行,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工程运输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除外)以及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诏安城区不限行。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