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90d43373382f061e607f16f9a99da 6月18日22时35分许,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令称,在林屯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处置。经民警现场初步了解,原来是驾驶员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林屯红绿灯路段时,追尾碰撞前方同向骑行的张某二轮电动自行车,造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政和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在现场发现驾驶员吴某酒气冲天、语无伦次、精神迷糊。当场对吴某进行呼气试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13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立即将吴某带至县医院进行血样抽取。 经进一步了解,原来吴某当晚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一酒店聚餐,期间一时兴起,不知不觉喝了四杯白酒,约有半斤左右,散伙后吴某就自行晃悠悠地走到停车处驾车回去。没想到驾车途中酒劲发作,手脚不听使唤,加上雨天眼睛也看不清,直接就撞上了。 交警提醒:醉酒驾驶会降低注意力,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思维迟缓,驾驶操作的精确度减退,由此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敬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