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自砸“饭碗” 2月18日凌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南惠支线南安收费站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2月18日凌晨时分,民警在检查一辆小轿车时发现驾驶员潘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潘某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6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在核查该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该车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属于营运车辆,驾驶员潘某某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潘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驾车几个小时前有喝了几罐啤酒。后面休息了四个小时后,潘某因接到朋友电话又感觉自己头不晕便侥幸驾车上路了。 当潘某得知自己因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后,懊恼不已,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绝不再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超员!核载5人,实载7人 2月20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小轿车涉嫌超员的车辆正在南惠支线南安往惠安方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进行研判并组织拦截核查。 拦截到该车后,民警将车子的后备箱打开检查,发现竟然有2人坐在后备箱内!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驾驶员表示,因为赶着节后开工又认为路程较短,虽然是五座车,但是只要在后备箱再挤2个人就行了。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作出处罚,将超员人员卸客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福建交警告诫大家:莫把法律当儿戏,心存侥幸,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