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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炸街”!交警:查!
2024-01-22 来源:漳州、泉州交警 责任编辑:刘微

少年们天性好奇敢于尝试,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无论有多大的好奇心,都不能拿生命安全开玩笑,尤其是飙车、“炸街”、无证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街头追逐炫“车技”

交警直捣改装窝点

近期,漳州云霄县发现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夜间集会“表演”活动,现场马达轰鸣,竞相追逐,有的车头翘起,单轮着地,不时炫耀“车技”,这种行为不仅噪音扰民,而且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2023年12月29日晚,民警于漳州云陵镇捣毁一处非法改装电动车窝点,查获相关嫌疑人2人及改装车辆9部;30日晚,又查获涉嫌“炸街”人员4名。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证驾驶!“炸街”!

交警:查!

1月11日,泉州丰泽交警接群众举报,一部宝马轿车在市区道路“炸街”,严重扰民、希望查处。

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便将驾驶员王某兴锁定。

经民警进一步调取监控视频了解,1月11日晚,该车驾驶人为王某文(男,15周岁),王某兴为副驾驶室成员。王某兴涉嫌实施了将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王某兴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据王某兴交代,11日晚自己驾驶车辆与王某文一同前去惠安崇武吃饭,其间喝了酒,散场后王某兴本想叫代驾将其送回,但王某文表示自己会开车且当晚未饮酒,王某兴便把车辆交由王某文驾驶。

目前,民警对王某兴、王某文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两人无证驾驶、“炸街”等违法行为存在的危险性及后果,同时依法进行处罚。

近日,泉州台商区交警通过视频研判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且该驾驶人驾驶的还是一辆货车。

经查,驾驶人张某今年17岁,日前在某快递公司担任分拣员工作。张某称,当天其在下班时碰到了装好货物准备出发去晋江磁灶的蒋某,便提出想跟车去晋江玩,蒋某同意了,两人便一同前往晋江。

次日凌晨回来时,蒋某称自己感冒身体不舒服,让张某帮忙开一会儿。张某虽然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但觉得自己会开,便驾驶车辆从晋江磁灶出发,到达台商区动车东站附近后,蒋某换下张某继续驾车前往公司。

民警对张某、蒋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两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存在的危险性及后果,同时依法进行处罚。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广大未成年人引以为戒,希望学校、家庭、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他们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交通行为,摈弃危险交通行为,防患于未然。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意识多提高一分,生命安全的保障就多一层,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放假不忘交通安全,学习践行出行提示,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