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往往载重大、车体高、盲区多、超长、超宽、超高拉货,既危险又违法,增加运输风险。 1月9日18时32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一辆车号为湘G***挂车辆涉嫌超长、超宽、超高载货,正沿福银高速夏茂往泰宁方向行驶。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将车辆引导至将乐服务区,经测量,该车核定长度25.35米、实际长度32.6米,核定宽度3.7米、实际宽度4.85米,核定高度4.5米、实际高度5米,存在载货超长、超宽、超高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检查,该车还涉嫌超限运输。 民警告知驾驶员违规载货的危害,将车辆违法行为抄告至车辆所属企业和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将驾驶员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移交至高速公路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交警提示,货物超出货厢,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要占用更多空间,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潜在风险。尤其是夜间或恶劣天气,视线本来就不好,如果货物装载超出货厢,尾灯和反光标志都会被遮挡,后车无法及时发现前车情况,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请广大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教育、监督货车驾驶人合法合规装载,及时劝阻、纠正超载及超长、超宽、超高等行为;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自觉抵制超载及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行为,切勿受到利益驱动违法运输,引发事故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