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泉港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车牌号为闽C953JM的黑色轿车在324国道上逆向行驶,全然不顾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望交警部门给予处理。 接到举报后,泉港交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当天8时32分许,杨某为图方便省事,驾驶闽C953JM号小型汽车在国道324线涂岭镇驿坂村路段实施了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即通知杨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其逆向行驶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车辆逆行是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一旦逆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