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查处,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与高速行政执法部门强化联动,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严重超限货运车辆进行处罚,并对涉事企业负责人及车辆管理员开展约谈,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2024年01月06日13时49分许,三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湾坞收费站出口有一部超限车,三大队福安中队民警立即联动高速行政执法部门,火速赶往在湾坞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浙A****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达24.9%(车货总重61吨,运载废铁)的违法行为。 2024年01月07日21时42分许,三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湾坞收费站出口有一部超限车,三大队福安中队民警立即联动高速行政执法部门,火速赶往在湾坞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闽J5**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达 47.9%(车货总重72吨,运载废铁)的违法行为。 2024年01月07日23时44分许,三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赛岐收费站出口有一部超限车,三大队福安中队民警立即联动高速行政执法部门,火速赶往在赛岐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闽J5**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达 40.1%(车货总重68吨,运载废铁)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以上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后,移送高速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 01月08日下午,就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题责任,福安中队民警联合高速行政执法部门约谈违法车辆企业负责人。 首先,民警郑文强通报了近日查获的三起存在严重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详细了解违法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车辆运输废铁出厂过磅等情况,并强调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确保车辆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一是要加大对企业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车辆的资质、状态等符合运营要求,对不合规的车辆进行清理,不要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二是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超载超限、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就此次发现的问题,企业要作出有效整改,将整改情况回函我队。 企业负责人表示会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车辆源头管理,严禁将“带病车”上路行驶,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为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