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如果在路段中横穿车流,会发生什么? 2023年12月21日,四川绵阳。一名行人不走旁边近在咫尺的过街天桥,而是在车流中横穿,结果在从车辆之间冲出时,受排队车辆遮挡影响,与非机动车道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酿成“鬼探头”事故。行人在事故中受伤并负全部责任。 而在此前的2023年11月28日,在绵阳另外一个地点,也发生一起类似事故:三名行人结伴过马路,不走旁边的过街天桥,而是在车流中横穿。走到路中双实线时,三人趁一辆小车停车避让突然加速猛跑,结果其中一人被最外侧一辆快速驶来的小车直接撞飞并重重摔在地上……被撞行人因横过机动车道未走过街设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负主责;小车超速,负次责。 交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