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醉驾被查处过的司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权威,不惜以身试法成为交警的“老熟人”。今天这位“熟面孔”,竟然是第四次酒驾被抓,仅凭一己之力,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醉驾“钉子户”。 2023年11月29日20时10分许,张某彬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牌号为闽JN***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古田县城东街道河圪路路段被交警设卡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彬的检测结果为42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彬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张某彬在2021年8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7月15日,分别多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是他第四次因酒驾被查,真是名副其实的酒醉驾“钉子户”!民警依法对张某彬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如果您还不清楚酒醉驾的违法成本,交警再帮您捋一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