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11时5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称:浦武高速由邵武往浦城方向距离南台服务区20公里处,有小车撞击流浪狗,车辆已开至大湖岭服务区。 接警后,五大队兴田中队民警立即联系当事人李某某。经询问得知:李某某系三明市泰宁县人,12月8日,其受亲戚邀请,驾车携家人前往浦城县探亲,中午11时50分许,李某某驾车进入浦武高速大湖岭服务区B区时发现,车辆保险杠凹陷断裂,于是李某某便回想起其在高速上行驶时车辆发生过一次剧烈颠簸,但是以为是路上有坑便没在意。于是李某某查看行车记录仪后发现,大概在距离下坝枢纽20公里处,车辆撞击了一只流浪狗。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出警至浦武线B道显现进行排查,最终在浦武高速(下行)137公里700米处发现一具狗尸,事故地点至大湖岭服务区有近百公里远。 民警对李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过程中不注意观察路面及发生事故后驶离现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提醒李某某,车辆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车辆能够继续行驶的,应该立即从就近出入口下高速,等待民警处置。同时,因为李某某已驾离事故点百公里,为避免李某某来回奔波,民警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为其开具了事故认定书,李某某对民警高效便民的处置措施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民警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