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凌晨0时50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甘棠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部小轿车在临近收费站出口时突然减速停靠在内广场上,民警察觉有异,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当车窗摇下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酒精筛查棒也显示驾驶员有酒后驾驶嫌疑。但民警询问驾驶人是否有饮酒时,驾驶人立即摆手否认:“我没喝酒,只是喝了一点功能性饮料!”但身上散发的酒气早已出卖了他......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孙某最终承认其前一天中午吃饭时确实喝了三四瓶啤酒,喝完酒后,他就马上去休息了,十多个小时过去了,孙某认为自己很清醒,以为体内酒精已经消化了,就抱着侥幸想法载着醉酒朋友准备回单位宿舍休息,没想到刚准备下高速时就发现有民警在查车,心虚的孙某担心被查,就将车停在高速内广场上想逃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孙某将要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以及处以1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