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7时7分许,黄某华驾驶厦门集美E1***号电动自行车载乘员黄某长沿滨海西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事故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进入路口,向某兵驾驶的闽D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乘员向某涵沿西柯街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进入路口,临近厦门集美E1***号电动自行车时向左躲避时发生摔跌,后碰撞道路中间绿化带路沿石,事故发生后黄某华驾车载乘员黄某长离开现场。 事故分析,黄某华驾驶非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且发生事故后未停车保护现场、未报警、驾车逃逸,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对本事故的发生起根本作用,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文明礼让和交通安全的意识,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