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男子酒驾被查时,竟谎报家人的身份信息,妄想逃脱处罚。 11月23日0时40分许,漳州西收费站,民警对湘FJXXX5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快速酒精排查仪亮起红灯。经鉴定,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1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谎称自己叫梁某生,驾驶证放在家里没带,身份证没带,手机里也没有个人信息。民警查询发现,驾驶人与梁某生照片相差较大,询问家庭情况、父母名字等问题时,驾驶人也答不出来。 随后,民警通过人脸比对查询发现,驾驶人真名叫梁某军,因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冒用其姐夫的信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9日晚,长深高速连城收费站,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龙岩高速交警查获,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9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民警要求项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项某说没带证件并自报了名字。经核查发现,项某样貌与其所报名字的信息不符,在民警追问下,项某才承认自己谎报弟弟的名字,因为无证驾驶想蒙混过关。 经调查,项某不仅没有驾驶证,还曾于2017年11月、2022年4月先后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连城县交警大队查获,此次系第三次醉酒驾驶被查。 经询问得知,项某当天中午参加酒席喝了白酒,晚上因家中矛盾心情不好,朋友约他吃夜宵,项某认为当下很晚了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驾车从朋口上高速出发前往连城,结果刚下高速就被查到。 在现场,项某疑惑地问:“怎么这么晚了,你们还在查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