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勿踩酒醉驾“高压线” 冬季严查不降温
2023-11-23 来源: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近日,龙岩交警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多年好友在交警的见证下“重逢”了

11月12日20时09分许,上杭大队在辖区路段先后查获两名酒醉驾嫌疑人。让人意外的是,这两人竟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只是,两人相见的场合实在有点儿尴尬。

image.png

李某飚驾驶闽F2***S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上杭县登凯豪庭小区门口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立即靠边企图弃车离开,被执勤民警发现并立即上前制止。民警带其至检查点经吹气检测,李某飚体内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image.png

随后,民警正准备将李某飚依法带至中医院抽血检验时,发现又有一辆摩托车靠边企图弃车,民警立即安排警员上前,将闽FA***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林某辉控制并带至检查点,经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就在此时,现场的李某飚和林某辉两人突然笑出声,并“热情”的握起了手,原来, 两人竟是多年未见的老友,没想到如今没有久重逢的喜悦,只有尴尬不已的苦笑,两人直言:这一切都是酒后驾车惹的祸!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人员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酒驾曝光台

案例一

image.png

违法人员:彭某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0时1分

违法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316号门口路段

酒精检测含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二

image.png

违法人员:乐某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0时13分

违法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316号门口路段

酒精检测含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三

image.png

违法人员:卢某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0时19分

违法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316号门口路段

酒精检测含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四

image.png

违法人员:刘某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0时23分

违法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316号门口路段

酒精检测含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福建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