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车辆超载“杀伤力”有多大,蜀黍不止一次说过,大家看到这种车都自觉地与其保持“友好距离”。而有部分大货车驾驶人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让车辆一装再装上路,正好就被蜀黍查了个正着。 2023年11月2日10时05分许,宋某锋驾驶牌号为赣C3**6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龙海区浮宫镇山塘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质量49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实载105.3吨,超限率达114.89%,堪称名符其实的“百吨王”。 交警坚持严查严管,对货车违法绝不姑息,现继续对超载货车进行曝光。 2023年11月19日12时20分,代某战驾驶牌号为闽DK**95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龙海区浮宫镇山塘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核载重量31吨的重型自卸货车,实载43.15吨,超载达39.19%。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并扣留车辆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2023年11月19日10时52分,林某龙驾驶牌号为赣C1**3Q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龙海区浮宫镇山塘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核载重量49吨的重型自卸货车,实载71.33吨,超载达45.57%。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并扣留车辆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2023年11月1日15时20分,曾某山驾驶牌号为赣C1**5Q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龙海区浮宫镇山塘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核载重量31吨的重型自卸货车,实载65.93吨,超载达112.68%。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并扣留车辆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2023年11月1日15时23分,郭某进驾驶牌号为赣C1**8Q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龙海区浮宫镇山塘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核载重量31吨的重型自卸货车,实载46.82吨,超载达51.03%。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并扣留车辆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货车超载不仅增加道路不安全因素,而且会对车辆本身的性能、制动产生极大影响,从而引发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而且,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还会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交通安全,不可懈怠。福建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不要想着“多拉多赚少跑”,请严格遵守货运车辆装载规定,切不可为一点蝇头小利不顾交通安全,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